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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来稿单位: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7/12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我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的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5号),进一步调动地方办学积极性,保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增强教育服务海西能力,今年年初,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随后,省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意见》。这是我省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简称“双高普九”)、“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简称“对县督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简称“督导考核”)之后,省政府发展教育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对进一步强化教育教育的政府行为,推动我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一、建立“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制度的意义

1.建设“教育强县”是教育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十七大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任务,教育发展战略也将进行相应调整,素质教育成为主题、提高质量成为根本任务、教育公平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要求各级政府以建设“教育强县”作为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建设“教育强县”是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在1998年实现“两基”目标后,为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我省于2003年启动“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制度,成效有目共睹。到2009年底,全省已有60个县实现了“双高普九”,人口覆盖率70%。到2012年,将有79个县实现“双高普九”,人口覆盖率91%201185%)。在全省基本实现“双高普九”的新形势下,如何巩固提高“双高普九”成果,引导和推动全省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教育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成为新的课题,需要建立“教育强县”项目载体予以承接。通过项目带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促进全省教育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

3.建设“教育强县”是增强教育服务海西能力的有效之举。2009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提速。教育工作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建立相应的项目载体,服务于我省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在《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实施意见》中,明确将推动“教育强县”建设列为省政府发展教育的五项重大突破之一,实施“教育强县”建设成为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一项新的重点,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增强教育服务福建发展、海西建设能力。

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制度的目标定位

“教育强县”是建立在“双高普九”基础上的新的项目载体,也是全省“十二五”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创建“教育强县”,推进我省教育不断迈向新的目标。

1.教育工作的政府行为进一步落实。通过创建“教育强县”,增强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促进县级政府进一步明确教育职责,履职行为更加到位,教育优先发展意识,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意识和教育现代化意识明显增强,教育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管理机制完善,县域教育改革与发展得到整体推进和提升。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创建“教育强县”,引导与促进县级政府强化教育城乡一体化理念,切实重视农村教育,推动县域教育资源的整合,加强办学条件标准化和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城乡教育的差距明显缩小,城乡之间教育资源的配置趋于均衡。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区域内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3.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通过创建“教育强县”,引导与促进县级政府充分审视教育发展状况,努力巩固提高教育优势,努力克服薄弱环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基础扎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基本实现“两头延伸”,县域内各类教育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县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良好,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设置适应需要,实训基地设施完善,教师队伍整体优化,培训网络健全,就业准入制度落实,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效果明显。

4.教育质量和水平整体提高。突出“教育强县”的本质内涵,引导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一线学校,把素质教育教育工作的作为主题,把提高质量作为根本任务,把人民满意作为目标追求,把开齐开足课程作为素质教育的保障底线,依法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制度的指标体系

1.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架构。教育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评价指标不必要,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从发展教育的基本支撑(如政府行为、资源配置)和教育发展水平(如教育体系、教育质量)入手,突出重点内容,提炼核心要素,有机整合,构建评价体系。现有“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内容涵盖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有9项一级指标,45项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置若干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中的9项一级指标可大致分成“教育工作政府行为”、“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管理与配置”等三个部分:

——“教育工作政府行为”部分。包括“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履行”项目,其核心内容是:以教育现代化理念引领,以优先发展为核心,明确县级政府在教育规划、资源配置、法制建设和终身教育等教育管理主要职责,促进政府行为落实到位。

——“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部分。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终身教育,教育质量”等5大项目,其核心内容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努力促进城乡之间、校与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引导终身教育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强调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突出教育热点问题的解决和难点问题的突破,做到群众满意。

——“教育资源管理与配置”部分。包括“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等3大项目,其核心内容是:督促县级政府确保依法投入,县域内必须基本消除薄弱学校,促进标准化建设,成建制的学校要基本达到省级合格校办学标准,切实落实省政府“闽政[2008]344号”文件精神,教育资源的配置按照现有标准达到高要求,逐步构建相对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2.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特点。“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体系与现有的“双高普九”、“对县督导”评估体系相比,与我国东部地区比较,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坚持教育现代化理念引领。现代化理念贯穿于编制指标的整个过程,融入到评估内容上,反映在具体指标中。如教育思想的现代化反映在全面发展理念、终身教育理念和素质教育理念上;教育管理的现代化落实在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上;办学条件的现代化落实在校舍设施、装备条件的标准化上;教师队伍的现代化融入教师的培养、培训、选用和晋升的制度中。

二是突出中等职业教育。温家宝总理在山东考察时曾指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怎么描绘也不过分。”职业教育依然是当前县域教育的薄弱环节,切实需要突出。在现行“双高普九”和“以县督导”评估内容中,虽然给予强调,但中职教育评估指标分散在各个项目中,缺少集中反映,本次将高中阶段教育上升为一级指标,重点强调中职教育。

三是强化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教育强县”的本质特征,更加强调教育教学的高质量,教育管理的高水平,突出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学校开齐开足课程的同时,办出一批具有个性化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鲜明,能在当地起到典型引路、辐射示范作用,优化整体的学校。

四是增强办学标准化意识。“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不搞分类指导,实行统一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的县(市、区)的教育工作均应达到高水平。办学条件等指标设定上,坚持省颁标准,要求县域内80%,甚至90%以上的学校达到标准,目的在于引导县级政府增强标准化办学意识,合理调配教育经费等资源,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和农村教育。

五是创新督导评估制度。我省现有的“双高普九”和教育“两项督导”重在督政,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督政体系。“教育强县”督导评估,把学校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列为评价指标,实行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功能有机融合,改变了以往“督政”、“督学”两套体系分立并行的传统,体现了督政督学并举并重的教育督导方针。

四、“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制度的组织实施

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在我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为主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具体实施,有序推进。创建“教育强县”活动,坚持数量比例、质量水平与创建过程相协调的方针,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分阶段稳步推进的方式。通过创建活动的实施,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确立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明确新时期的教育重点和努力方向,实现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

“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实行全省统一标准,量化评估的方式进行,须经县级自评申报、市级核查推荐、省级评估验收三个程序。经省评估验收组评估认定达到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完成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报省政府审批。经省政府批准确认的,由省政府授予“福建省教育强县”称号和牌匾,并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及时作出部署,开展工作调研和社会宣传,营造创建氛围。目前,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都以不同方式组织开展文件的学习研究和创建工作的相关调研。各设区市对照省颁评估要点研究提出了实现“教育强县”的初步规划,一些县(市、区)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召开了动员大会,在软硬件上寻找差距,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成为首批创建“教育强县”的县(市、区)。

 

随着“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我省的教育督政体系,将逐步从现行的“双高普九”与“对县督导”、“督导考核”等“两项督导” 相结合的结构体系,过渡到“教育强县”与“两项督导”相结合的新的督政体系,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工作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本文发表于《福建教育》(小学教育)2010年第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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